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淑芬,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连保税区。
被告: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水清服装加工厂,住所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双十路521号2-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242MA0Y952891。
经营者:王先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该厂厂长,住大连市金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赵淑芬与被告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水清服装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案暂时无法送达与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