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秦松,男,****年**月**日出生,苗族,住思南县。

被执行人:邵宗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思南县。

被执行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阳市南明区。

法定代表人:李荣蓉,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秦松与邵宗国、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黔0624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申请执行,本院当日立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下列义务:1、二被执行人连带支付申请执行人秦松工程款293901元,并从2020年4月1日起以293901元为基数按农商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以及迟延履行金;2、邵宗国负担案件受理费2854元,二被执行人连带负担申请执行费4308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27450元,2021年3月12日申请执行人秦松共收到二被执行人支付的案件款107450元。20201年3月27日申请人秦松告知本院一共收到二被执行人履行的案件款150000万元人民币。同日秦松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第一笔款项15万元已履行,尾款在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为由,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