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滨河路中段旗开新居8号楼一、二层。 法定代表人:刘刚,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宗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包括代为办理司法确认等相关权利)。 申请人:屈保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屈保东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在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与申请人屈保东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27日经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卢跃灵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屈保东尚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6000元。 二、屈保东于2021年9月至11月,每月5日前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支付2000元。 三、如屈保东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第二项的约定履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屈保东于2021年8月27日经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卢跃灵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陆幸幸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