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林市象山区。
被执行人卜志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林市七星区。
被执行人桂林望情谷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临桂区宛田乡中江村委王能村。
法定代表人卜志荣。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徐辉与卜志荣、桂林望情谷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桂03民终16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