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蕾,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原告:王球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蕾,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系王球峰妻子。 被告: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山南壹号分公司,营业场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南纬四路南侧山南壹号售楼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2NE94Y6T。 负责人:陈玉山,职务不详。
审理经过
原告吴蕾、王球峰与被告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山南壹号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吴蕾、王球峰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蕾、王球峰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吴蕾、王球峰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吴蕾、王球峰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 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许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