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南充天声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2号。
法定代表人:宋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瑜希,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瑞。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南充天声传媒有限公司与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158138.5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