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辽源市华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被执行人:刘文旭,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源市华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文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工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402执8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