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白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现住延长县,无固定职业,公民身份证号:610XXXXXXXXXXXXXXX。
被告:延安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市场沟圣业大厦1-1408室
法定代表人:吴新琴,系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白磊与被告延安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原告白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白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白 智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