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银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
被告:重庆二十五小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3886号2-商业房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60L4A90T。
法定代表人:何才英,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周银平诉被告重庆二十五小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原告周银平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银平申请撤回对被告重庆二十五小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银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周银平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