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晶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鹤岗市南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志高,鹤岗市南山区天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经营场所鹤岗市向阳区比优特商贸中心综合楼000109室及000209室。
经营者:陈丽丽,汉族,女,****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现居住在北京朝阳区。
被告:陈丽丽,汉族,女,****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现居住在北京朝阳区。
审理经过
原告高晶云与被告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被告陈丽丽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后。原告高晶云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对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撤销起诉的申请,理由为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已经注销。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晶云对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撤销起诉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高晶云撤销对鹤岗市向阳区懂事儿铜锅涮肉店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