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晓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宜君县,公民身份号码:61022XXXX402010018。
被执行人:朱小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宜君县,公民身份号码:61022XXXX110050017。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晓民与被执行人朱小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晓民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陕0222执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