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符敏,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淮滨县。
委托代理人:廖树桐,系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力,男,汉族,成年,住信阳市。
审理经过
原告符敏诉被告王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原告符敏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符敏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