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臣、刘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辽0502执恢127号
关联企业:李海臣、刘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李海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农民,住本溪市经济开发区。
被执行人:刘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本溪水洞食堂工作人员,住本溪市平山区。
此案无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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