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宗桂英,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沈阳市皇姑区。
委托代理人孙立杰,系辽宁一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佟志光,男,锡伯族,****年**月**日出生,住沈阳市和平区。
委托代理人王雷,系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姜楠,系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宗桂英诉被告佟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宗桂英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20元,减半收取1,160元,由原告宗桂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