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继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 被告:孟莹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继良与被告孟莹莹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5月11日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向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现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缴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继良撤回起诉处理。 ?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元,减半收取计12.5元。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巨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娴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