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曲江区昌盛汽车维修中心,住所地:韶关市曲江区×××××侧。
经营者:谢宝琴。
被告:胡梦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住湖北省襄樊市襄樊区×××××××××,现下落不明。公民身份号码:420××××××××××××818。
审理经过
原告曲江区昌盛汽车维修中心诉被告胡梦杰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2020年11月2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曲江区昌盛汽车维修中心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130元,减半收取565元,公告费260元,合计8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