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赛亚,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邵阳市大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能聪,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双雄,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杨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邵阳市大祥区。
被告:黄金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邵阳市大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陕西省兴平市,系杨玮的胞兄。
审理经过
原告陈赛亚与被告杨玮、黄金群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赛亚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8元,由原告陈赛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