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
被告:谢文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张斌诉被告谢文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原告张斌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张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斌撤诉。
案件受理费124元,减半收取计62元,由原告张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