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利山,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 住所地:新乡市人民东路163号城管大厦综合楼。 负责人:陈磊,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棒、严翔,系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尹利山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闫帅锋 人民陪审员 刘如意 人民陪审员 刘振保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杨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