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大学西路1576号。
法定代表人:李友山。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德州金瑞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利尔康路以南方向机厂以西。法定代表人:王燕。
被执行人:德州经济开发区金玉煤炭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路与果园路交叉口曹村社区服务中心一层102室。
被执行人:德州安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康宁路1129号。
法定代表人:刘芙蓉。
被执行人:宋立国,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被执行人:王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递交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1402民初219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