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广法,男,****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泌阳县。 被执行人:周守兵,男,****年**月**日出生,住陕西省旬阳县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刘广法与周守兵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5月17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吕献银、马保建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常文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壮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