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赵名娟,女,满族,****年**月**日出生,住本溪满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赵名娟人格权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07日冻结了被执行人赵名娟在62×××11账户内余额人民币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赵名娟在中国农业银行62×××1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895.6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