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744883432M。
法定代表人:陈美荣,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黄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
审理经过
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南市龙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