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张鹏飞: 张鹏飞与南阳正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争议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案案款转付给张鹏飞。至此,张鹏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民终63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张祥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