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尹德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
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佳源林场,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焦村镇。
负责人:秦家涛。
被执行人:秦家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德明与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佳源林场、秦家涛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当给付464145元,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院(2021)皖1003执215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夏兴平
审判员 朱艳艳
审判员 王全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