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浩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委托代理人魏攀,湖南清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坪头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李旭华。
委托代理人文武,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谭阳,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陈浩亮诉被告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5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