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利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山区。 被执行人:商庆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山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利民与被执行人商庆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本案予以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611民初17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黄德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姜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