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娜,女,****年**月**日出生,住址沈阳市皇姑区。
被告:荣万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北新区蒲丰路38-12号1-1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55531605X1。
负责人:付壮,系该分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李娜与被告荣万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
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本案与本院受理的(2020)辽0113民初8751号案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被告相同,可以合并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合并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并入本院(2020)辽0113民初8751号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