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邱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被执行人:陈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审理经过
2021年8月25日,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邱敏与被执行人陈炎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湘0281民初1265号民事调解书。经查,申请执行人邱敏申请立案时,被执行人陈炎履行义务的期限尚未届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邱敏的执行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曾 峰 审判员 余向阳 审判员 唐力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林吴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