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辽宁佳信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北镇市沟帮子铁南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东北大学,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佳信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北大学,侵权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佳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