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章杨清,总经理。
被执行人:吕佳蕾,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北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0)北海仲字第21-7065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吕佳蕾银行存款人民币1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