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健。
被告李晓军。
审理经过
原告周健与被告李晓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告周健与被告李晓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