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张玉柏: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行政综合执法局与张玉柏行政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罚款已于2021年7月29日打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账户,至此,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行政综合执法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725行审37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郭辰迪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晨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