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申请执行人:赵元忠,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杨群峰,男性,****年**月**日出生,;李国莉,女性,****年**月**日出生,住;陈德喜,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赵元忠与杨群峰、李国莉、陈德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写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