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翼城县解放街西端。

法定代表人:黄宝安,该社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鹏,山西弘韬(翼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莲莲,山西弘韬(翼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辛作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翼城县。

被告:王环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翼城县。

被告:崔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翼城县。

审理经过

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崔华、王环玉、辛作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1年2月1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本案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依法应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7352元,减半收取计3676元,由原告翼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