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叶青,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衡阳市石鼓区。
被执行人:衡阳融生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衡阳市高新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学伟,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李春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衡阳市珠晖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叶青与被执行人衡阳融生典当有限公司、李春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湘0405执3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再次申请执行的,二年内向本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