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继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连河,辽宁于连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作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梅河口市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海支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街。
负责人:王秀光,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牟晓琳,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梁继荣诉被告李作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海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长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