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秋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被执行人:闫晓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审理经过
关于李秋生与闫晓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4民初58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闫晓强名下人民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季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