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袁路村38号。
负责人:袁恩辉,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合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民生街社区东苑南宿舍8#商铺-0-002(东)。
法定代表人:王培胜,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了部分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冀1126执保589号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