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诺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理经过
2021年5月24日,上海诺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鑫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诺鑫公司资产总额为17.76元,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负债为2,003,698.66元,诺鑫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故提请法院裁定宣告诺鑫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管理人提请宣告诺鑫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宣告上海诺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上海诺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