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武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晨阳,北京市京师(汝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娇,北京市京师(汝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孙莉,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梁京战,男,汉族,成年,住。被告孙莉丈夫。
审理经过
原告张武强与被告孙莉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2021年8月11日,原告张武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张武强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张武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