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庆市红岗区。
被执行人:郑洪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南岗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李慧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洪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慧依据(2018)黑0102民初8183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李慧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黑7101执1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孙树忠
审 判 员 李伟勋
审 判 员 徐春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辛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