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0号中悦大厦2单元20、2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276405-1。
法定代表人:朱志成,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崔立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栾城县。
被执行人:李亮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栾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与崔立泽、李亮亮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李亮亮名下冀A×××××大车一辆,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李亮亮名下冀A×××××大车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