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河北楚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河北省石家庄松江路196号-A区。
法定代表人:刘红力,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河北融博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96号。
法定代表人:郑伟,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申请人河北楚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融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楚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河北融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106500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号:12426513901256280123,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北楚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融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106500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北楚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