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江克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
被执行人:自贡鑫亿彩灯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自贡市自流井区。
法定代表人:余学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克清与被执行人自贡鑫亿彩灯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302民初1873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川0302执5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