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历海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许昌市魏都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寅,河南许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运和,男,****年**月**日出生,住许昌市魏都区。
审理经过
原告历海霞与被告王运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立案。原告历海霞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历海霞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历海霞撤诉。
案件受理费84元,减半收取计42元,由历海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