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生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榆阳区人,现住榆阳区,无固定职业,公民身份号码:61270XXXX508256019。
被告:马利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榆阳区人,现住榆阳区,无固定职业,公民身份号码:61270XXXX304244810。
审理经过 原告谢生贵与被告马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谢生贵于2021年4月2日以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谢生贵自愿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谢生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20元,由原告谢生贵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刘 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