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从奎,男,****年**月**日出生,穿青人,住贵州省织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洁,系兴仁市巴铃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陈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兴仁市。

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安龙县钱相街道办事处钱相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8MA6DP1CR6U。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系该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开。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第三人:汪永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兴仁市。

第三人:李志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

第三人:贵州凯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居民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4MA6E5UHLXJ。

法定代表人:龙信高,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从奎与被告陈超、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第三人汪永坤、李志全、贵州凯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原告李从奎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从奎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是自行处分自己的诉权,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从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32元,减半收取1,766元,原告李从奎自愿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