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冯来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临夏县。
被执行人:贾山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临夏市。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来成与被执行人贾山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贾山云在银行无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冯来成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贾山云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向被执行人贾山云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全部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