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温世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被告:黄文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审理经过
原告温世阳与被告黄文婷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后,原告温世阳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温世阳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温世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温世阳负担。